论文关键词:霍桑 象征手法 《年轻人古德曼·布朗》
论文摘要霍桑是19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也是美国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年轻人古德曼·布朗》属于“心之寓言”部分的短篇小说之一。本文试从人物的象征意义、森林和蛇杖的象征意义、梦境的象征意义等三个方面来解读霍桑小说的象征手法。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是19世纪后期美国浪漫主义作家的杰出代表,也是美国文学的奠基人之一。如果从时间的角度划分霍桑的创作,其小说创作可大致分为前期的“新英格兰传奇”部分,中期的“心之寓言”部分,和后期的长篇创作部分。《年轻人古德曼·布朗》即属于中期的“心之寓言”部分的短篇小说之一。所谓寓言,就是用假托的故事来说明某种道理,达到劝诫、教育或讽刺目的的一种文学样式,其特点就是假借客观景物以代表某种观点,使客观的景物成为传达意念的工具。因此在寓言这种文学样式里,就会有大量的根据借助某物的具体形象来表现某种抽象的概念、思想和情感的象征手法的运用。而霍桑的被人称之为“心之寓言”的小说,正是运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来表现霍桑对人性之恶、宗教之虚伪的抨击的典型。
小说《年轻人古德曼·布朗》讲述了一个生活在17世纪末、巫术盛行时期的塞勒姆小镇中的青年古德曼·布朗的故事。小说中的布朗不顾新婚妻子的反对,执意要参加魔鬼的约会,并亲眼见证了人性丑恶。小说采用了超现实主义的手法,虚构了魔鬼、出现幻觉的森林、突然醒来的梦境等具有深刻寓意的人或景物,运用了多种多样的象征手法,使小说充满了浓郁的寓言感。
一 人物的象征意义
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霍桑把小说里的人物分成了两大类,即生活里的好人和生活里的坏人。很显然,年轻的布朗夫妇就是典型的好人,因为“古德曼”在英文中是“好人”的意思,而布朗的妻子费丝的名字在英文中就是“忠实”、“信仰”的意思,对于妻子的忠实,布朗显然是深信不疑的,所以小说里才写道:“这名字对她恰如其分。”正是因为有费丝这位忠实而美丽的妻子的存在,才使好小伙子布朗赶赴魔鬼约会的决心一直在动摇,他的脚步迟疑着,内心中善与恶的斗争十分激烈:“天国在上,费丝在下,俺还是在对抗魔鬼,坚定不移!”然而,最终的结局却是让人失望的,行走在森林里的布朗虽然脚步并不快,但他却一直向前,特别是听到森林里费丝的哭声,确认自己最忠实的妻子费丝也来赶赴魔鬼的约会时,他心底那最后一点对光明的坚守破灭了,他开始感到绝望,狂叫着:“人世上根本没有善!罪孽不过是一个空名!来吧,魔鬼,因为这个世界都归你了!”“他纵声大笑,笑了许久。然后抓起拐杖又往前走,顺林中小路大步流星,不像在走,倒像在飞。……凭着凡人向恶的本能,他仍旧往前冲。”
布朗这种道德感的突然坍塌正表现出17世纪的美国移民的心理特征,布朗属于清教徒第三代移民,他原本是最虔敬、生活最圣洁的新教徒。100多年前,布朗的祖先们怀着纯洁的理想来到北美陆地开疆拓土,决心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创造,把北美荒园建成他们理想的纯洁的人间乐土,并给后代们留下了道德上的楷模。作为这批拓荒者的子孙,小伙子布朗向往纯洁善良,追求道德上的完美。他对人性的纯洁善良有足够的信心,对生活怀着美好的希望,对妻子也有着深沉的爱。但与此同时,基督教的原罪说、人的内在堕落论又使笃信加尔文教的人们对人类的道德操守持怀疑态度,他们更容易看到存在于社会群体中阴暗的、残缺的、愚蠢的、罪恶的一面,从而更加坚信了原罪说的可信性。
霍桑笔下的这两个好人形象(布朗和费丝)正是代表着纯洁人类的典范,当他们的信念倒塌,纯洁的个性遭到毁灭时,其象征寓意是十分深刻的。19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了一场深刻的思想解放运动,这场运动的代表人物有爱默生、梭罗和富勒等,其代表思想就是超验主义。爱默生的《论自然》和《美国哲人》等作品中的超验主义理论,直接对抗加尔文教的正统思想,他主张人类应当回归自然,强调个性独立,应当从“美”角度放眼自然,从自然中获得最高的精神体验,从而使灵魂与自然合而成为宇宙。超验主义者所说的“自然”包括物质的自然与精神的自然,人类应当通过体验“自然”、置身于自然之中而净化灵魂,而不能依靠抽象的、压抑人性的教义来扭曲抹杀人性。这种超验主义思想深深影响了霍桑,霍桑把对超验主义的理解表现在他的小说人物身上,他试图通过裸露人的内心精神来展现人性的自然性和多面性,并以此来暴露宗教的虚伪。对此,美国著名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评价道:“他(霍桑)的最伟大的成就就在于他擅长对黑暗的描写,在于他对于人类心灵深处的黑暗的描写。”
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热心于赶赴魔鬼约会的并非只有布朗夫妻,而是一个很大的人群,他们大多都是在真实的生活里非常受人尊敬的人,有的是“非常虔诚的太太”,有的是“翌日将在州议会上露面的人物”,这些平日公众心目中的谦谦君子或淑女,却在这种含意暧昧的场所出现,和一些“自甘堕落的男人”、“声名狼藉的女人”杂合在一起,形成了“好人并不回避坏人,罪人面对圣人也毫无愧怍”的奇怪场景,难怪会让布朗震惊。因为这些人都是思想受到严格控制的清教徒,是在安息日里向大众布道的虔诚人物,他们在公众(包括布朗)的眼中是追求无欲无念、全身心皈依宗教的纯洁人物,现在却和魔鬼搅和在了一起,可见人的内心里隐藏着多么深刻的罪恶。这个人群的出现暴露了宗教的虚伪性,凸显了霍桑小说中“人性之恶”的最基本主题。正如英国作家劳伦斯评价的那样:“霍桑是一个可爱的蓝眼睛小伙子,他对人类心灵深处的罪过一清二楚,并用巧妙的伪装加以揭露出来。”
二 森林和蛇杖的象征意义
《年轻人古德曼·布朗》的整个故事场景设置于森林之中,而且是深夜里的森林,这又是寓言故事的一大特征。在许多古老的寓言故事中,发生故事的场所都是森林,如《伊索寓言》、《克雷洛夫寓言》中的许多故事,都是以森林为背景的,因此,“森林”成了寓言类作品的一个常用的场景和常用的象征体,在寓言里,森林早已不再是一个植被密集的可爱所在,而是一个充满黑暗、凶险、迷幻、鬼怪的地方,而《年轻人古德曼·布朗》这种充满寓言色彩的小说放置于森林这个场景中去,正是想让好小伙子布朗的这次与魔鬼的约会充满玄秘与凶险。果然,好小伙子布朗自从进入到森林里之后,森林便开始展露它的凶险,森林一直制约着布朗的行动,布朗一开始“踏上了一条凄清的小路,阴森森的树木遮天蔽日,挤挤挨挨,勉强让狭窄的小径蜿蜒穿过。人刚过,枝叶又将小路封闭了起来,荒凉满目。”这象征着布朗走向的是一个阴暗的所在,同时也说明布朗踏上的是一条灵魂的不归之路,黑夜笼罩下的森林给人更加深刻的罪恶感,单纯的布朗将在这种罪恶的挤压之下走上道德的反面。而当布朗看到自己纯洁的妻子也受到魔鬼的诱惑,感到纯洁的世界已被颠覆时,他身边的森林也发生了奇特的变化:“树木吱吱嘎嘎,野兽嗷嗷嗥叫,印第安人哇哇呐喊。”当布朗明白邪恶和力量是多么强大的时候,森林这个隐藏魔鬼的地方也显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将一切邪恶都展现了出来,使身陷其中的布朗更加疯狂,更加丧失理性。在森林风声的伴奏之下,布朗听到的唱赞美诗的歌声也变了样:“这不像人声,更像幽黑荒野中的一切一齐发出的轰轰呼声,阴森可怖。”在这里,森林完全成了一个罪恶的世界,正如小说中的黑色的人影(魔鬼的化身)所说的那样:“整个大地就是一块罪恶的污迹,一块巨大的血迹,远远不止这些。”
另外,在小说中还出现了一个重要的道具:一根弯弯曲曲的蛇杖。这根蛇杖拿在布朗的同行人的手里,这个同行人其实就是魔鬼的领路人,也是一切罪恶的怂恿者。每在关键的时候,蛇杖就可以引诱、扶持奔赴魔鬼约会的人向前行走,让他们进入罪恶的深渊中。作者在小说里多次写到这根蛇杖,并一再强调它是“最引人注目的东西”:“一条酷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他把手杖往她脚下一扔,到了她那儿,那东西大概就突然变成了活物,因为主人曾把它借给过埃及的魔术师。”这根蛇形的手杖的原型显然来自于伊甸园里的那条引诱亚当夏娃犯下原罪的蛇,蛇形手杖的寓意就是指引人们奔向罪恶,诱惑人们犯罪,正如霍桑在《自我中心;或心底之蛇》中所写:
“于是他就使自己那条实际的蛇——如果他心底当真有一条蛇存在的话——成了每个人致命的错误或密藏的罪孽或不安的良心的预示,并且毫不懊悔地将其蜇牙扎进最痛苦的地方。”
三 梦境的象征意义
在小说的结尾处,霍桑设下了一个悬念:他让好小伙子布朗在魔鬼的受洗仪式就要实施的关口突然惊醒过来,好像从一场噩梦中猛醒过来:“邪恶的化身就在这里头(指一个天然的盛满鲜血的凹坑)浸湿他的手,准备在他们额头上留下受洗的印迹,好让他们分享罪恶的秘密……‘费丝,费丝,’丈夫叫道,‘仰望天堂,抵挡邪恶!’话刚出口,就发现自己已孤单单地身处宁静的夜,正侧耳倾听风声沉甸甸地穿过森林,消失无声。”就是在这一声对上帝的呼唤声中,原本嚣张的魔鬼突然消失,森林归于平静,所有的人们都退去不见。那么布朗方才经历的一切真的就是一个梦吗?霍桑在小说里并没有明白地告诉读者,这就成了他留下的又一个象征性的寓意,读者可以从霍桑的身世里去寻找答案。
霍桑出身于一个真正的清教徒世家之中,霍桑家的第一代祖先曾是一位殖民地法官,因对17世纪新英格兰贵格会成员进行残酷的迫害而臭名昭著,而第二代祖先与1692年塞勒姆的“驱巫案”有关,因而受到了严厉的诅咒,这一切都在霍桑敏感的心灵上留下了抹不去的阴影。祖先所犯的罪行在他心中引起的罪恶感如此深重,以致他时常怀疑其家族的败落、父亲的早亡与此相关。为此,他曾经改姓,以示自己与家族祖先之区别。这一切造成了霍桑创作上的独特心理:他既相信“原罪说”,又不肯全面接受“原罪说”;既相信“一代人的罪孽要延续到后代”的说法,又不甘于顺从这种宿命的安排。所以,霍桑一方面认为人类有向恶的本性,一方面又力求通过道德的力量得到精神上的救赎,从而获得新生。于是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霍桑不甘心于让好小伙子布朗真正落入魔鬼之手,所以在小说的结尾安排了一个悬而未决的结尾,让道德的力量在关键时刻起了作用,唤醒了沉迷在邪恶中的人,这也说明了霍桑的宗教观点:“内在世界一旦净化,外在世界游荡着的许多罪恶都会自行消失。”同时也说明,人类的内心虽然存在着恶念,也同时存在着向善的力量,如果一个人能坚守内心的高尚情感的话,再可怕的魔鬼也会自动退却。
在《年轻人古德曼·布朗》中,还有许多象征手法的运用,如费丝的粉红色缎带、黑夜里怪异的圣歌、点燃的松树、森林里一块巨石形成的祭坛,都有着善与恶、美与丑的深刻寓意。正是在这一连串的象征手法中,霍桑小说的主题更加深刻,人物性格更加丰满,寓言特征更加鲜明,宗教的理念与小说的手法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霍桑的道德观得到了很好的诠释。正如李燕乔在《西方现代文学中的原罪说》所评价的那样:
“文学和宗教虽然有着天壤的区别,但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它们都试图对生活中的现象和人的本质做出评判,只不过两者的方法和结论完全不同。西方现代文学所表现的人和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更接近基督教对人和社会的描述,现代作家更多地把社会的弊端归于人的天性,希望通过某种途径使人性得以净化,从而使现代人摆脱他们的困境。”
参考文献:
[1] 李燕乔:《西方现代文学中的原罪说》,翁义钦编:《外国文学与文化》,新华出版社,1989年版。
[2] 程爱民:《美国文学阅读教程》,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 张冲:《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一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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